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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税服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
关于在国税电子税务局申报附加税费的重要提醒

发布时间:2017年04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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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敬的纳税人:
        园区地税提醒您,您在国税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或消费税成功后,可点击“涉税查询”-“附加税申报”-“申报”,进入附加税费申报界面,确认申报相关数据无误后提交即可完成附加税费申报。其他地税税种仍需在地税电子税务局完成申报。如有疑问,可拨打12366-2-2咨询。

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
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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