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纳税人: 园区地税提醒您,您在国税电子税务局申报增值税或消费税成功后,可点击“涉税查询”-“附加税申报”-“申报”,进入附加税费申报界面,确认申报相关数据无误后提交即可完成附加税费申报。其他地税税种仍需在地税电子税务局完成申报。如有疑问,可拨打12366-2-2咨询。
苏州工业园区地方税务局 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